防治设施相关信息-北极星环保网
运行情况、用电情况;有炉膛温度、窑尾烟室温度和燃气轮机功率等关键工况参数监测要求的,应上传对应参数的自动监测数据;对生产及治污
鼓励企业实施降低固态废料产生强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改进升级。...规划内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期完成设施建设任务。
〔2022〕23号)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统筹制定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
强化恶意违法行为惩治,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溶洞、裂隙偷排偷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借雨排污“零存整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
2.3 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自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急响应期间,企事业单位存在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要求,或者通过偷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新建工程垃圾处利用车间(1条工程垃圾破碎生产线)、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车间(1条装修垃圾破碎生产线条拆除垃圾破碎生产线条再生无机结合料生产线),同时对厂区现有办公楼和食堂进行维修加固及装修;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3.推进“五即”设施建设。
(一)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200元奖励:1.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2.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及畜禽养殖废水的;3.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
其中,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或利用过程不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试点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有与拟申请“点对点”利用危险废物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
——有组织排放控制限值在延续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管控思路基础上,结合目前的政策要求、环境管理要求和浙江省锅炉的实际排放水平、污染防治设施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整改措施(一)安阳市:对安阳钢铁公司、安阳市滑县鑫垚实业公司等8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无法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六)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应当安装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信息的一致性;审批部门可依法主动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在管理信息平台记录变更内容或事由;定期清理许可证过期和已关闭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注销。...噪声以及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要求分工审查;加强首次申请、因涉及改(扩)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去向变化、排放口数量增加而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以及生产设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污染...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排污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七)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及时改正的;(八)排污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改正的;(九)因设施故障等原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存在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
将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作为衡量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维度,倒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改进升级。...,标本兼治打好固态废料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第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状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鼓励工业园区集中建设供水供电供热供汽及工艺设施,鼓励同类型企业共享集中污染防治设施。(六)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新产品、节能技术、智慧环保等应用。
第十三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建设、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可以通过依法设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口以外的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