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之声】《不合法养鱼被制止 抛弃鱼池傍河道》后续 本年汛期前暂时填筑部分将撤除
为题报导了子牙河河道内养鱼池与河道共存,在饲养业被整理后,养鱼池一带的纵横围埝是否构成安全危险危险的问题。
市水务局对此报导分外的注重,当即安排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并于近来做出答复。市水务局表明,报导触及的养鱼池地块原为子牙河左堤滩地,为西青区杨柳青镇十三街村抛弃鱼池,土地性质为村团体用地。上世纪90年代子牙河右堤复堤加高时在此滩地取土,部分保存的滩地天然闭合,在没有加高滩地的情况下,构成坑塘。2001年,某饲养公司与杨柳青镇十三街签定土地租借协议,在坑塘内养鱼构成鱼池。2022年头,依照河湖“清四乱”相关规定,从水质、水生态安全视点考虑,市水务局要求西青区政府对滩地内饲养问题进行整理整改。同年4月,西青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当事饲养企业下达了停产告诉。经多方谈判,于2023年对子牙河左堤滩地内饲养鱼池进行了撤除,并对鱼池进行了扒口,使其不再具有饲养条件,原有鱼池与子牙河主槽构成了联通状况。
经剖析研判,市水务局以为现状抛弃鱼池剩下部分是原滩地的一部分,不高于周边滩地高程,不影响河道行洪和河势安稳,不存在安全危险危险。别的,几个抛弃鱼池之间有暂时施工用钢栈桥一座,为2024年10月搭设,是我市东淀和文安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造工程的施工暂时设备。该栈桥在搭设时利用了部分滩地加高作为路基,为确保行洪安全,建筑设计企业方案于2025年6月汛前将栈桥和滩地填筑路基完全撤除。(记者 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