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5-12-08 23:12:49发布作者:上海五星体育直播无缓冲


  

2025年12月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厂房内生产,购置设备扩充产能,年增产空气弹簧减震器及其零部件产能300万件。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 2000万元,进口设备投入13000万元,国产设备投入15000万元。项目引进了囊皮生产线套,前簧组装线、后簧组装线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万件空气弹簧减震器及其零部件的能力,全厂具有年产390万件空气弹簧减震器及其零部件的能力。厂区东侧隔新华路为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南侧为无锡倍安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无锡富士电机有限公司、特瑞堡汽车部件(无锡)有限公司;北侧隔锡梅路为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185米处的无锡市吴风实验学校。

  废气:本项目硫化、后硫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基准排气量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有关标准,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有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厂界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废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管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中PH、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接入污水收集管网,该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噪声: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做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能够造成污染和产生不良影响。

  因企业发展需求,本项目拟搬迁至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净慧东道196号K栋,租赁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8798平方米的现存房子,建设药品研发检验实验室搬迁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基本的建设投入500万元,设备投入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新购置细胞培养箱、PCR分析仪、微量离心机、多功能酶标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恶性胸腹水样本的体外药效检测1500例/年、肿瘤组织样本的体外药效检测3000例/年。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一定效果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水 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超纯水制备浓水接管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2)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普通工业固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地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江苏亚泽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是做半导体关键零部件生产、销售,公司依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无锡振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运南路生物医药产业园2号厂房,建设半导体用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0片半导体用关键零部件。

  (1)废水环保措施:制纯系统产生的浓水、反冲洗水与淋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经排放口DW002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厂内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经污水站排放口DW001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污水中pH、COD、SS、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总锌、总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氟化物根据《北京亚泽中保集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三角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污水处理专题协调会会议记录》执行《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III类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总铁、氯化物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2)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氮氧化物和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3)噪声环保措施:本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料、报废品、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废包装袋、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分子筛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卖给厂家回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废金属屑(含油)、废蜡、废油(含废蜡)、废酸液(含槽渣)、废抛光液、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瓶、废过滤介质、污泥、废电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泔脚、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特瑞堡汽车部件(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为外国法人独资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30号,厂区总占地面积7789.5平方米,主要是做橡胶汽车部件(护套、密封件及配套零部件)、橡塑汽车部件(护套、密封件及配套零部件)的设计、测试及生产。现因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本企业决定投资1300万元,新增注塑机4台、喷砂机1台。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具有年产橡塑汽车护套、密封件及其配套零部件880万件的生产能力,全厂具有年产橡塑汽车护套、密封件及其配套零部件3500万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环保措施:冷却塔排水与淋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一起经排放口DW001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2)废气环保措施: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乙醛、四氢呋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中的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乙醛的厂界浓度能满足江苏省区域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边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能达到区域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3)噪声环保措施:本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环保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废粉尘、废滤筒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卖给厂家回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飞火心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