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省贯彻执行第三轮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陈述整改计划》清晰的第三十七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结。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业方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公示如下。
泰州市2025年4月底前完结新扬子造船公司现在存在初期雨水沉淀池、雨水池和排放池改造,雨水搜集体系路面硬质化处理,保证初期雨水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全方面查看修正厂区雨污水管网,执行雨水泵站管理制度,完善运转台账,每半年水质监测不少于1次。
1.新扬子造船公司对雨、污水管网进行细心的检测,施行雨污分流改造修正,对现有的初期雨水沉淀池、雨水池和排放池做改造,完结雨水搜集体系路面硬质化处理。
2.初期雨水及厂区日子废物污水接入江苏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新扬子造船公司已申领乡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3.新扬子造船公司设置了雨水排口、雨污管网布置图及雨水排放操作流程图等标识标牌,执行雨水泵站管理制度,每半年出具1次雨水检测陈述。
4. 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速船只修造企业水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的告诉》要求,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安排对全市17家沿江船只修造企业安排专项排查整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结状况有贰言,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4日)来电来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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